“中心”作为依托郑州轻工业大学管理、相对独立、自主运行的“非法人制”实体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享有自主权。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采用“理事会→中心主任→创新平台→创新团队”的四级组织管理体制。中心组织机构设置如图1所示。
1.理事会
中心理事会由牵头高校郑州轻工业学院和协同单位代表组成,其中:理事长1名,由郑州轻工业大学领导担任;副理事长2名,由郑州轻工业大学和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相关责任人担任;理事6名,由郑州轻工业大学和主要协同单位的相关人员担任。
中心理事会主要职责是制订和完善中心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决策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中的重大事项;聘任和考核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2.中心主任委员会
中心主任委员会由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平台主任和中心办公室主任组成。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全面负责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目标,实施协同创新中心确定的发展规划,负责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中心副主任和专兼职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的聘任、考核与奖惩;负责协同创新中心的经费筹措、使用与管理;负责向中心理事会报告工作。
中心主任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中心的目标任务、机制创新、人员聘任、考核办法、业绩奖励和日常运行等事宜。
图1 协同创新中心组织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