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中心简介  规章制度

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考核办法


发布部门: 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3-10  浏览次数: 10

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and Ecological RestorationHenan Province

协同中心 [2018] 004

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岗位设置与考核办法


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依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规范“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心岗位设置与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心创新目标和任务统筹设置创新岗位,岗位类型主要分为:中心主任岗位、平台主任岗位、创新团队岗位(包括团队负责人、骨干研究人员)、管理与技术支撑岗位。

1中心主任岗位 中心设置主任岗位1人、常务副主任岗位1人、中心办公室主任、条件保障部主任、技术发展部主任各1人,由郑州轻工业学院聘任,负责中心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等岗位,负责中心综合管理、科研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公务接待等各项日常管理事务。

条件保障部主要负责中心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人才资源的统筹协调;制定中心人才培养规划与考核评价标准;建立中心聘任人员的条件与标准,并对跨单位人员互聘与人才流动实行动态管理;负责拔尖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成果转化部在中心专家委员会的指导和建议下,针对中心发展规划中的重大、关键、共性理论与技术需求,负责凝练研究方向,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设置研发课题,并对课题执行实施进行动态管理;负责中心的科技成果示范转化与推广,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2平台主任岗位 中心下设协同创新平台。每个创新平台设主任岗位1名,负责平台的学术管理与日常运行,负责各项创新任务的论证并组织实施。

3创新团队岗位

创新平台按研究方向组建创新团队,每个创新团队设团队负责人岗位1人。团队负责人负责团队方向的创新任务和创新人才培养实施。创新团队根据任务需求设若干骨干研究人员岗位、技术人员岗位。根据科研项目或学科建设的需要,创新团队可设与创新任务关联度强的不固定数量的访问学者岗位,实行短期聘用。

第二条 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由中心主任委员会组织论证,每个岗位需明确研究方向、创新任务、应聘人员要求等。

第三条 团队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所在平台的发展规划,正确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科学制定研究方向的总体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经费使用计划和人力资源配置方案,促使本方向的科学研究水平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一流水平;

2)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研究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3)根据平台目标与研究方向研究需要,负责组织创新团队及其系统建设,充分调动团队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优化团队结构,提升其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

4)负责组织团队成员实施中心和平台下达的各类各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任务。

5)协调本研究方向与所在平台及其依托单位的关系,参与平台及中心相关事务的管理等。

团队内部其他岗位的基本职责:在团队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承担或参与协同创新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任务。


二、考核内容

第四条 平台及平台主任的考核:着重考核把握平台学科发展方向的能力、带领团队在学科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创新成果的能力。考核内容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定性指标考核依据是平台主任与中心签订的《目标任务协议书》,并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核:

1)围绕平台方向,结合社会发展需求,提出河南急需的战略性、前瞻性、公益性问题的能力;

2)在科技产出方面,促进关键科学问题的解决,显著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强大的科学技术的支撑力和牵引力,将创新平台建设成为省级领先的研发基地;

3)在创新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方面,能够有效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够运用自身影响力,通过引进、培养,积聚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建设国内知名、省内领先的创新团队;

4)在学科发展和建设方面,围绕学科前沿问题,通过团队协作攻关产出高水平、高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增强学科在国际国内学术前沿参与合作和竞争的能力,确保学科水平稳固地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并进一步争取成为国内一流学科;

5)在社会服务方面,能够结合国家需要和社会需求,系统、全面的提供解决方案和重大咨询建议,提供专业支持,支撑发展;

6)在平台管理方面,能够合理配置各方面要素,及时有效完成项目,同时,根据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平台研究方向进行调整,实现对平台发展的动态规划和控制。

定量指标考核以《中心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为准。

第五条 团队及团队负责人的考核:着重考核把握团队研究方向、解决前沿问题、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社会服务、团队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业绩。考核内容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定性指标考核依据是团队负责人与平台主任签订的《目标任务协议书》,并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核:

1)在团队研究方向上,能够围绕团队科研方向,提出本领域的战略性、前瞻性、公益性问题的能力;

2)在解决前沿问题方面,能够把握关键科学问题,提高团队学科领域的整体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前沿问题的解决提供强大的支撑力和牵引力;

3)在创新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方面,能够组织实施中心下达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任务,能够推动团队积聚一批拔尖人才,培育本团队成为该学科领域国内知名、省内领先的创新团队;

4)在社会服务方面,结合国家需要和社会需求,能够就团队研究方向和相关专业领域面临的问题,提供研究支持,提供具体解决方案和相关咨询建议;

5)在团队管理方面,能够合理配置各方面要素,及时有效完成项目,实现了对团队发展的动态规划和控制。

定量指标考核以《中心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为准。

第六条 骨干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研究助理人员及访问学者的定性考核指标主要为:完成团队分配的科研和创新人才培养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其在学术研究上取得的进展与作出的贡献。定量指标考核以《中心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为准。

第七条 技术支撑及管理人员考核内容。定性指标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方面的情况。定量指标考核以《中心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为准。


三、考核方式

第八条 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考核主要采用年度交流报告制,侧重发展性评价,聘期考核侧重结果性评定。

第九条 对于各平台及创新团队,每年由中心专家委员会进行发展潜力的评估,提供发展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对于创新团队和团队负责人的考核,由中心专家委员会或聘请第三方评估委员会,按通行的评估方法进行。

第十一条 对于其他研究人员的考核,由中心创新团队负责人进行。在考核方式上,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在简化个人自评、同事测评、领导评价的基础上,广泛引入多层面、多形式的同行专家评议,并将中心专家委员会评议意见作为确定考核结论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对于技术支撑及管理人员,实施全方位考评,以用户评价作为确定考核结论的依据。


四、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十三条 发展性评价考核结果由评价专家根据实际需要给出。结果性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四条 建立考核结果互认机制。中心或平台聘用人员,聘期内,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不再对其考核,由中心或平台进行考评并把结果通报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作为团队及人员薪酬分配、绩效奖励、晋级、续聘及发展改进、降聘及解聘的重要依据。


五、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日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36号郑州轻工业学院材化学院实验楼320,邮编:450001,电话:0371-86609676

Address: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 No.136Science Avenue, Zhengzhou, Henan, China, P.C:450001 Tel:+86-371-86609676